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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公證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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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公證需要多久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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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公證

法律上規定的親屬關係公證的內容如下,1、本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2、所在單位根據檔案出具的有關當事人親屬關係證明;

3、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以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4、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書等;

5、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當然,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諮詢。另外,親屬關係相對穩定,其公證書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