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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把房子給了女方 貸款由男方還 | 房產證是男方名 女方有權利賣房嗎

法律 閱讀(2.38W)
離婚協議把房子給了女方,貸款由男方還,房產證是男方名,女方有權利賣房嗎
離婚協議把房子給了女方,貸款由男方還,房產證是男方名,女方有權利賣房嗎
沒有權利,需要等產權過戶以後才可以處理,因為現在還在按揭,可能辦理不了更名。但是房子產權證是誰的名字,誰就能做主;可以女方拿錢,男方簽字賣房;還貸款的錢,從房款裡面扣除就行了。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影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視窗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視窗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