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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徵地賠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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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徵地賠償標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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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全流程

第一步: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的專案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專案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式
1、選定專案,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專案建議書
5、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專案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都市計畫,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第二十六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