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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怎麼辦 | 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的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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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怎麼辦,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的幾大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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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

你好,我國法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侵害有以下規定: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五十四條規定: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按照 上述規定,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定要返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