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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責任劃分的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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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責任劃分的型別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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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監護人有哪些型別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

1、法定監護人;

2、指定監護人;

3、遺囑監護人;

4、委託監護人。

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具有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並克盡監護職責,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分析了洩露監護人資訊都有什麼後果。監護人的資訊一旦被洩露,家長作為孩子監護人可能接到詐騙電話,現實中這樣的案例也不少。或者家長被騷擾電話干擾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遇到這樣事情,家長要及時向學校反映,要求追究洩露資訊的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