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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算共同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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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算共同犯罪嗎
教唆未成年算共同犯罪嗎
教唆犯不是都是共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1、間接正犯,是教唆行為的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者沒有刑事責任的人犯罪,這時候不是教唆犯而變成間接正犯。因為只有他以個人承擔刑事責任。
2、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麼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麼就是從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脅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麼就是脅從犯。
因此,要把教唆犯與教唆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犯罪區別開來。教唆犯教唆的物件,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如果教唆不滿14週歲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法律規定以外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由於這些被教唆的人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在這些情況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間不發生共犯關係,教唆犯應對其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實施的犯罪承擔全部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