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送達期限
訴訟離婚如果是當庭宣判的情況,法院會在十天內下達判決書。 《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
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
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結婚。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