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法規>行政法類>

關於授權派出機構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行政法類 閱讀(3.12W)

關於授權派出機構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關於授權派出機構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3月28日,銀保監會網站公佈了《關於授權派出機構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通知》)。
據《通知》,銀保監會將與保險公司有關的三項行政許可事項授權給派出機構(地方銀保監局):
1.保險公司在銀保監局轄內變更營業場所審批;
2.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開業審批;
3.保險公司除董事長、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頒佈單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2019-03-11

實施時間:2019-03-1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各銀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精神,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質效,現就授權派出機構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通知如下:

一、授權派出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一)保險公司在銀保監局轄內變更營業場所審批;

(二)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開業審批;

(三)保險公司除董事長、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上述保險公司不包括政策性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相互保險組織、自保公司、網際網路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及其他銀保監會認定的保險公司。

二、授權派出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由保險公司或擬設省級分公司所在地銀保監局受理、審查和決定。

三、銀保監會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派出機構市場準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銀保監局應嚴格依法依規做好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工作。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