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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可以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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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可以轉讓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範文篇一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