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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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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二、哪些人可以繼承林地承包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三、林地承包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林地的所有權雖然歸國家,可是林地承包者當初也是支付了承包金,所以才有了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因此承包經營權當然可以繼承,不能因為承包權人去世就提前終止林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