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林權承包轉讓合同
山地林權承包轉讓合同(廈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__________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裝置、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__元支付,並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專案。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專案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專案開發過程中或經營專案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