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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吹由什麼區別?

醉駕 閱讀(2.27W)

大家都知道的是酒精對於人的身體有一定的危害性。同時,喝酒容易誤事,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國法律規定。喝酒不能夠駕駛車輛。否則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我國法律上就規定了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因此,他們想知道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吹由什麼區別?下面為大家介紹。

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吹由什麼區別?

一、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區別是什麼?

1、飲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二、醉駕罰款標準是多少?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哪些情況下醉駕會被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首先,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飲酒駕駛行為比醉酒駕駛行為程度要輕一點。而隨著我國刑法上將醉酒駕駛已經進入了刑事處罰範圍,因此,醉酒駕駛將會成為一種犯罪行為。這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除此之外,就是測試的時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