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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在處罰上有什麼區別?

醉駕 閱讀(1.32W)

我們知道,我國法律是嚴厲打擊酒後駕駛行為的,包括酒駕和醉駕。可是,由於檔案較新,很多人對此兩者的處罰標準的內容都不太瞭解。比如,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在處罰上有什麼區別?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在處罰上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酒駕、醉駕?

酒駕(酒後駕駛)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飲酒駕駛(通常我們說是酒駕)和醉駕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是酒駕一般只會處以行政處罰,如果是醉駕,問題就嚴重了,涉嫌危險駕駛罪,是犯法的。

酒駕和醉駕酒精測試:

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ml的。

飲酒處罰的規定: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記12分意味著你就得重新學習考試了,考試通過你還可以繼續駕駛機動車,但你的駕照暫扣6個月呢,那就等過6個月再開車吧。

醉駕處罰的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超過200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險駕駛罪,處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後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準。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在處罰上有什麼區別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醉駕需要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酒駕需要罰款並暫扣駕照。所以說,為了避免處罰,千萬不能酒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