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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司機發生醉駕和毒駕哪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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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司機發生醉駕和毒駕哪個嚴重?

一、駕駛司機發生醉駕和毒駕哪個嚴重?

醉駕和毒駕都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從目前法律的規定來看,刑法明確規定醉駕是要被判刑的,而對毒駕並沒有入刑的規定,一般是處以行政處罰,因此,醉駕要更為嚴重一些。

二、相關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員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並未對“毒駕”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

公安部發布的《關於加強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管理的通知》著手建立吸毒駕駛人核查和嚴管工作機制,加大對吸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染毒者要在30日內申請登出駕駛證。

在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環節,公安機關要嚴格審查比對已登記的吸毒人員資訊,對申請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請,不予核發駕駛證。同時,各地公安機關在辦理駕駛證補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或者處理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時,要嚴格審查比對吸毒人員資訊,對發現駕駛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的,登出其駕駛證。

醉駕和毒駕都是屬於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一旦發生意外將會對他人和自身的安全造成發非常大的影響,對於維護良好的交通治安也是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的行為,因此我國的交通法對於這兩種行為的處罰力度都是比較大的。需要強調,我國對於毒駕的法律法規目前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