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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醉駕開除公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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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醉駕開除公職嗎

一、事業編制醉駕開除公職嗎?

事業編制醉駕一般不會被開除公職的,因為醉駕的處罰是拘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就不會開除公職。

二、什麼情況下醉駕不判刑?

1、挪動車位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

2、救治病人型:該型別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

3、睡覺休息型:該型別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型別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型別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三、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被依法開除公職的這些事業單位內的工作人員,都是因為違反了國家法律制度之後被依法判處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可是,對醉駕最嚴重的處罰也就是拘役。在當事人服刑期間,如果是有單位強行開除工作的話,肯定也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