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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職工吸毒開除嗎

毒品辯護 閱讀(9.06K)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吸毒的,一般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其中,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事業編職工吸毒開除嗎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製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資訊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