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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後車管所網顯示沒有強制措施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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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後車管所網顯示沒有強制措施是怎麼回事?

一、醉駕後車管所網顯示沒有強制措施是怎麼回事?

酒後駕駛是現場處理單,如果有發生實際違法行為的,系統上肯定能夠查出來。強制措施是暫扣機動車或駕駛證、行駛證,如果沒有發生的話,建議到發證地車管所進行詳細查詢。對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無法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完成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的,應當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提請或者決定予以逮捕。

二、辦理醉駕案件要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醉駕”犯罪案件,應當移送下列證據及相關案卷材料: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2、有證人的,能證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言;

3、酒精呼氣測試檢驗單和血液酒精含量報告單;

4、血樣提取筆錄或者提取登記表;

5、執法民警出具的查獲經過說明;

6、現場查獲的,查獲時拍攝的被告人及其所駕駛車輛的照片或者試聽資料;

7、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戶籍證明、駕駛證、行駛證、以前的交通違法情況、前科情況等)

三、醉駕要重點打擊哪些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酒精含量是反映該種犯罪危險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駕駛的車輛種類、行駛的道路種類、實際損害後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時,還要綜合考慮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曾經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情況、其他交通違法情況等情節。

懲治“醉駕”犯罪,要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應當重點打擊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駕駛各類汽車的行為,特別是對醉酒駕駛營運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單位員工接送車、中(重)型貨車、工程運輸車的,應當判處較重的刑罰。

綜上所述,每到重要節假日的時候,特別是春節,各地交警部門都會加大對酒後駕車的查處力度。如果構成醉駕,而車管所網站上沒有顯示的,說明案件還在辦理,交警還沒有結案。等交警結案後,下一步就是要移送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立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