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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對半承擔嗎?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42W)

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對半承擔嗎?

在實際生活中,電動車以其方便、省時省力、價格優惠等特點,已經成為眾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學、訪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隨著電動車的普及,因為電動車車主違章駕駛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頻繁,那麼,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對半承擔嗎?下面,本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一、電瓶車交通事故責任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有過錯的,應當確定當事人有責任;當事人沒有過錯的,應當確定當事人無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有證無證和事故責任的劃分沒有必然的聯絡,關鍵是看事故發生過程中,雙方有沒有處置不當。對無證的處罰是另外一件事,事故過程中,誰的過錯大誰的責任就大,等責任認定出結果後,才會處理無證的。

二、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對半承擔嗎

(一)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二)無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規定認定事故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畢後,應當製作責任認定書,並按規定宣佈和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 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並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申請表。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綜上所述,對於“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對半承擔嗎”這個問題,小編通過上文中的內容進行了解答,相信大家已經有所瞭解了。在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首先需要查明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分析電動車車主在該起事故中的作用,才能認定電動車車主的責任如何承擔,而不是完全的對半負責。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河源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