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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3.16W)

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當你面對那些無法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的交通事故時,提起訴訟是你最能依靠的方法。可是,訴訟是一種包括準備條件都很嚴格的解決糾紛的辦法。所以,在你準備訴訟前,一定要對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的條件有所瞭解,那到底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你分析解答。

一、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提起交通事故訴訟應準備的材料

1、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公安機關作出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決定,如對公安機關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還應提交上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

2、公安機關作出的該事故不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的結論。

3、在公安機關調解時,雙方經調解已達成的調解協議,調解書生效後另一方不履行的,應提交公安機關製作的調解書。

4、經公安機關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應提交公安機關製作的調解終結書。

5、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鑑定報告》;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鑑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提交醫院的證明,憑醫院的證明按照普及器具來計算殘疾用具費。

7、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鑑定,簡稱“三費”鑑定。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鑑定,根據鑑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8、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9、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憑據,包括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折憑據及誤工費證明。

現實中,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途徑比較多,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加,不少人在遇到這方面糾紛的時候,往往還是會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而此時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規定的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若不滿足規定條件的話,即使向法院起訴的,案件也不會得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