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訴後意外死亡賠償金繼續給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75W)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訴後意外死亡賠償金繼續給嗎?

在遇到交通事故賠償時,有時候就會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受害人起訴後意外死亡後的賠償金該不該繼續給,還是說會有另外的計算方式。本站的小編接下來就為大家說明一下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訴後意外死亡賠償金繼續給嗎?所需要的依據是什麼?

在受害人意外死亡以後,是需要支付相關的賠償費用的。具體的賠償專案如下: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賠償專案

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其他

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舉證

(一)醫療費證據

醫療費證據主要包括醫院的病歷、出院小節、醫生的處方箋和醫療費發票和費用清單。事實上病歷、出院小節和醫生的處方箋主要是針對損害程度及醫療情況的證據,醫療發票才是最直接指向醫療費用的證據。但是病歷、出院小節和處方箋的內容是對受害人採取何種醫療措施的反映,他們將提示醫療費用的花費是否合理。特別要提出的是處方箋的證據儲存,尤其在門診醫療中,病人的用藥醫生必須在處方箋上列明,這對查驗用藥是否合理是一個很好的證據。

(二)誤工費證據

在以往的一些案例中,賠償權利人一方對誤工費主張提供的證據往往是這樣的“某某某是本單位職工,月收入多少多少錢”。事實上這不是一份誤工證明而僅僅是一份收入證明,即便其真實性得到了法院的認可,但法院僅能認可其月收入的多少,而無法認定其為誤工損失。因為一份完整的誤工證明不僅要有被證明人的收入情況,更重要的是其具體誤工了多長時間,單位對其收入是否扣發,扣發多少,被扣發的部分才是真正的誤工損失。所以較為完整的誤工費證明應當寫為:“某某某為本單位職工,月收入多少多少,因其親屬某某某受傷入院(死亡、受傷殘疾)需要照顧像本單位請假多少多少天,扣發其(何種型別的)收入多少多少錢”。此外,對於工資收入的證明一般而言僅憑單位證明是不充足的,如果有工資單還要提供工資單,如果月收入較高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還要提供完稅憑證。

(三)護理費證據

護理費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家人護理一種是聘請專門的護工。前一種護理方式的護理費計算就是護理者的誤工損失,證據的形式如前述“誤工費的證據”。對於後一種的護理方式的護理費計算一般按照僱傭雙方的合同確定,因此一般將僱用合同以及付費收據作為證據。需要說明的是護工的費用一般不應超過各省的標準。目前江蘇省的標準是每天35元。

(四)交通費

交通費的相關證據主要是一些車票憑證。提交車票作為證據要注意車票的時間及區間以及交通工具的使用,根據交通費的計演算法則,在交通費的使用上要經濟合理,除非情勢需要,否則不應隨意選擇高檔的交通工具。

(五)住宿費

證據型別主要是住宿發票收據等。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因根據受訴地法院所處地區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用計算,故不需提供特別證據,但住院的天數則要結合病歷、出院小節等醫療資料確定。

(七)營養費

若要營養費訴求獲得支援必須有相關醫囑,因此可以要求主治醫師提供相關證明。

(八)殘疾賠償金

《法醫鑑定書》是證明傷殘及傷殘等級最直接有效的證據,要想殘疾賠償金獲賠,必須持有該項證據。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最主要的證據是醫囑及醫療資料和購買殘疾輔助器具的發票。

(十)死亡賠償金

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

(十一)喪葬費

不需要特別證據。

(十二)被扶養人生活費

如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則提供戶口簿等證據證明其年齡及其和傷者關係。如被扶養人為成年人則需提供被扶養人無法勞動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證據。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訴後意外死亡賠償金繼續給嗎的問題說明。在受害人死亡以後,有些賠償專案的賠償金是需要繼續支付的,其中主要的法律依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東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