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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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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嗎?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需要賠償,但保險公司僅在投保人應當承擔的賠償範圍內且在保險範圍內承擔理賠責任,故要確定保險公司承擔多少責任首先要確定投保人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也即先確定死者損失。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死亡商業保險賠償情況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計算公式:強險個項下剩餘損失 x 事故責任比例 x (1-免賠率) 說明:

1、對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一般會按20-30%扣除非醫保用藥,有時候可能更多;

2、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免賠率根據事故責任比例不同而不同,一般為:全責20%,主 責15%,同責10%,次責5%,所以,是責任越小免賠越少;其次,如果購買了不計免賠特約 保險,那麼對應事故責任比例的免賠率保險公司不再扣除。但是,因為超載、超速等違規行 為增加的免賠率一般不予免除,這些免賠一般情況是有一個增加免賠10%。

3、如果存在合同約定免責的情形,則是否能夠獲得賠償要具體分析。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情況下,所需要計算的賠償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基於實際的交通事故情況而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那麼可以首先司法機關諮詢,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