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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商業險賠償比例是法定的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54W)

交通事故死亡商業險賠償比例是法定的嗎

一、交通事故死亡商業險賠償比例是法定的嗎?

交通事故死亡商業險賠償比例不是法定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則根據投保人購買的保險金額確定,一般有30萬、50萬、100萬商業險,有很多種類,包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輛損失保險等,與交強險 有密切關聯的應該是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是選擇購買的。

機動車輛一方如果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在依法賠償後,則可以依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賠償。此賠償是不分專案的,只要屬於保險賠償責任範圍,在合同約定範圍內保險公司均得賠償。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商業險的賠償比例跟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小一般都是有關係的,而且不管商業險的賠償比例到底是多少,就算按照當前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來看,是投保人承擔全部的責任,這樣就意味著,商業險公司要支付所有的財產損失,但要在商業險的限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