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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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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流程

1、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

事故損失兩千元以內,輕微事故可以快速處理,以下是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一、要確保現場不被破壞破壞,立即打電話給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到達現場。需要上報車牌號、車主姓名、駕駛員姓名、保險單號、對方車牌號等資訊,取得報案號碼。

二、保險公司會派人到現場拍照取證。(有時保險公司不會派人到現場,直接到理賠中心)

三、當事人雙方將車輛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有時候交警不會到現場去),去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駕駛證、交檢行駛證。

四、交警會根據當時狀況調查,確認責任歸屬人。

五、理賠中心會初步事故損失進而預交維修費用(押金),須儲存好收據。

六、車輛修好後可以取回車輛。

七、拿保險單去往保險公司的理賠中心,即可獲得定損單。

2、輕微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處理:

生活中或多或少會發生一些輕微交通事故,如若在交通事故中沒有造成人員嚴重傷亡,財產嚴重損失等狀況,且當事人雙方對私下解決方式及賠償沒有存在異議,那當事人雙方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正常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但是,儘管是輕微交通事故,也要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所以,在雙方撤離現場之前,必須書面記載事故發生地點,時間,肇事車輛的車牌號及當事人的聯絡方式和姓名以便時候聯絡和處理事宜。

3、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式:

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式有以下步驟:

1、現場調查

需要現場調查的內容有:

(一)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車輛裝載情況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三)交通事故中的基本具體事實;

(四)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違法駕駛行為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及致因;

(五)交通事故行駛中的道路情況;

(六)其它與交通事故有關的具體事實。

2、檢驗、鑑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的身體、精神或者身體受傷程度、屍體情況進行鑑定,包括事故發生時汽車的速度、現場的事故痕跡還有發生事故的交通狀況進行勘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在現場五天之內,請到專業人員、具有勘察資格的人員對現場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