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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未談妥出院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13W)

交通事故賠償未談妥出院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賠償未談妥出院怎麼辦?

1、鑑於醫院已開出出院手續,擴大損失部分,可以不予支付。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公安機關指定預付搶救傷者費用的當事人,以其無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或者責任輕而對預付費用有異議的,持公安機關調解書、調解終結書或者認定該事故不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的結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除了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複議裁定書外,還包括:

(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

(2)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

(3)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被扶養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1、作為受害者,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固定相關證據,同時馬上報警,等警察來後將事情的詳細經過跟交警講清楚,這樣有利於交警作出正確的事故責任認定,事故責任的認定對今後的索賠至關重要。並在48小時內通知好保險公司,將事故中的所有的損失讓保險公司確定好,以便於今後向法院索賠時不會漏判。

(1)認真對待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雖然理論上法院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判決的證據,不直接作為劃分責任的依據,但由於交警所往往代表的是權威機構,其作出的責任劃分在大多數判決書會直接引用,所以,當你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結論不服時,應該馬上聘請法律專業人士為你在複議期限內(3天)提起復議申請,避免在今後訴訟處於一種不利的狀態。

(2)選擇合適時機做好傷殘等級鑑定

鑑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併發症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治療終結: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後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後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並維持穩定的時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申請進行傷殘評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第一時間報警,等待交警來處理,並且積極的配合交警的詢問。而且在事故中如果有人受傷要及時的撥打120,並且在四十八小時之內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讓保險公司確定好事故中的所有損失,避免保險公司之後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