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賠償>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65W)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肇事者對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進行經濟賠償,在法律規定上,交通事故經濟賠償有一定的標準。各個省各不同。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詳細請閱讀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一、死亡賠償

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

(3)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4)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損害賠償

1、醫療費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2、誤工費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三、殘疾賠償

1、殘疾賠償金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

(1)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3、患者超過賠償期限仍生存的費用處理

(1)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四、南京市相關賠償費用所依據的統計資料如下: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元

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者支出【23476元 】元

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4958元】元

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1820元】元

以上就是關於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相關資料,在事故發生時,我們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來爭取我們自己的權益,內容來看,對各方面的賠償都是非常明確,各個省市賠償金額標有所不同,我們要根據當地實施的規定來採取法律手段,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雙鴨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