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繼承父母遺產離婚可以分割嗎

法律 閱讀(2.21W)
繼承父母遺產離婚可以分割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父母遺產繼承

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女子不論是已經出嫁還是未出嫁,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與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那種出嫁的女兒不能繼承父母遺產的說法只是農村的習俗,並無任何法律依據,當然女兒出嫁後不主張繼承權也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這並不等於她沒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不論是兒子或是女兒,女兒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作為子女,雖然在沒有成年之前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受到限制的,但是我們從一出生以後的所有民事權利卻都是平等的,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這種特殊的親子關係,不意味著所有的事情在處理的時候都是理所應當的。而你就不能認為父母的錢就應該分配給自己,父母也不能不尊重孩子的意願,私自分配孩子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