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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誤工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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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誤工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死亡誤工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賠償誤工費的時候要提供證據的,一個是收入狀況證據,一個是誤工時間的證據。

1、收入狀況證據內容可以包括:具體的收入水平資料;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2、誤工時間的證據內容包括: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二、法律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導致人員死亡的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規定認定賠償專案,需要明確的是,事故責任認定方還需要對陪護的相關人員進行誤工費的賠償。在司法實踐中,死者親屬應當提供醫療機構出具醫療費用清單,並根據後續的死亡賠償情況向事故責任的認定方進行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