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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車相撞賠償哪些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8.66K)

一、兩車相撞賠償哪些財產損失

兩車相撞賠償哪些財產損失

兩車相撞,應及時報案,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挪動事故車輛,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針對兩車相撞後的財產損失應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1、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損失。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損失。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二、車輛停運損失如何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中規定,如果受害車輛與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賠償。因此,車禍的被害人有權索要車輛停運損失。

(一)與侵害人協商

協商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平息糾紛的好方法。侵害發生後,先與對方協商解決的方法,只要雙方都同意,馬上付款;或簽訂協議;或以欠條形式,都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二)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協商不成,就要及時求助與法律。此時應抓緊向法院起訴,同時要求委託評估結構對車輛的停運損失進行評估,以確定損失數額,同時對侵害人的財產進行保全,以使將來的賠償金有保障。

在兩車相撞的情況下,若不是很嚴重的話,那麼可能就只是造成財產損失,並不會涉及到人身損害。這種情況下涉及到的賠償就只有財產方面的了。此時需要對受損的財產作出貶值鑑定,看看因為事故實際造成了多大的損失,然後才能據此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