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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要賠償哪些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22W)

一、發生車禍要賠償哪些損失

發生車禍要賠償哪些損失

交通事故中的損害有有形損害和無形損害,其中有形損害包括兩大類:一是造成人身傷亡;二是造成財產損失。其中無形損害是指精神損害。這些損害所造成的損失都是肇事人應當進行賠償的。

(1)財物損害的賠償。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當事人財物受損,如交通工具、設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區域性受損,也可能完全毀壞無法修復,甚至於滅失。對於加害方來說,這是必須作出賠償的。

(2)人身傷害的賠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儘管身體本身的損傷不能用金錢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實際財產損失,如搶救、醫療、護理、因事故傷害造成勞動收入的減少等,還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3)精神損害的賠償。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但這種傷亡並不止於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難以彌補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取得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是完全合理的。

二、車禍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受害人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包括:

(一)公安機關製作的調解書、調解終結書或該事故不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的結論。

(二)公安機關製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上級公安機關重新認定的決定。對公安機關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還應提供能夠證明當事人責任的證人證言及有關物證等。

(三)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或法醫鑑定結論。

(四)醫療費單據、交通住宿費憑證等證明材料。

(五)誤工經濟損失的證明材料,包括誤工天數和誤工費數額。

(六)殘疾者應提供傷殘評定結論,需要配備殘疾用具的應出具醫院證明。

(七)死者生前或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及該被撫養人是否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證明材料。

(八)財物直接損失,如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建築等的修復或折價費用等證明材料。

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一項法律關係比較簡單,但是賠償程式卻非常複雜的事項。不管是賠償權利人還是賠償義務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項時,有條件的話都是可以先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然後再進行處理,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