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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的醫療費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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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的醫療費包括什麼?

一、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的醫療費包括哪些?

根據規定,交強險賠償範圍醫療費當中包含治療費,只要符合範圍的,都可以得以賠償。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這個交強險是隻賠付對方的,而不包括本車人的,所以車主需要買點商業險來保障自己的安全。

當有責任時,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

二、交強險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跟進處理,先用交強險進行賠付,交強險包括醫療費用限額,最高是一萬元,具體包括傷者在醫院的治療費、護理費、診斷費用及後續的費用等。受害人主張賠償,應當出具醫療費用清單及診斷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