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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中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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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中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嗎?

一、交通事故賠償中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嗎?

交通事故賠償中適用公平責任原則,主要原因如下:

公平責任原則,就是在損害既非其他危險來源所致,又無加害人主觀過錯,導致受害人既不能根據過錯責任原則,也不能根據無過錯責任原則從加害人方獲得賠償,造成顯失公平的局面時,授權法官基於公平的考慮,斟酌加害人與受害人雙方的經濟狀況,判令加害人賠償被害人一部或全部損失的法律規定。我國民法通則132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該條規定可以看作公平責任的概括性條款。公平責任原則的主要特點是:1、公平責任在性質上仍然是法律責任;2、公平責任以公平觀念作為價值判斷的標準來確定責任;3、公平責任主要適用於當事人沒有過錯的情況;這裡的“沒有過錯”還包括以下幾點:首先,不能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次,不能找到有過錯的當事人;再次,確定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的過錯顯失公平。4、公平責任主要適用於侵害財產權或損害賠償案件

公平責任原則應該說是道德化規定,是建立在扶貧濟弱的傳統思想上。我國傳統社會處事原則性差,折衷性強,強調鋤強扶弱,這是公平責任存在的道德土壤。它的目的旨在維護社會的穩定,它是社會道德觀念和法律意識相結合的產物。它通過對當事人起到一種撫慰作用,達到社會內部矛盾緩和。公平責任以其獨特的價值,起到了利益平衡器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公平價值目標的實現。這是其積極意義之所在。但另一方面,應當特別注意其適用範圍。其最基本者應當與最高法院公報公佈的案例相一致。否則,其會弱化整個侵權法、合同法基本框架,將與我國的整體法律體制相違。不惟不能實現公平,反而有害於公平。因此,在適用公平責任時一定要注意只有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都沒有適用餘地,而讓受害人單獨承擔責任又顯失公平的時候,才能適用公平責任。如果用統計學打個比方的話,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解決了95%的問題,而公平責任制是針對餘下的5%解決。而這也要看不予賠償是不是就顯失公平。如果公平責任適用擴大,就會造成法律統一性的下降,導致整體的不公平。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一般都是讓有過錯或者違法一方需要承擔起對受害人損失的賠償義務,但是因為複雜的現實事故很有可能就出現了二者均有過錯,只不過過錯的比例會有所區別,此時就需要用公平的原則來合理地分配二者之間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