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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責任認定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嗎?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63W)

一、醫療損害責任認定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嗎?

醫療損害責任認定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嗎?

醫療損害責任認定適用於過錯責任原則的,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只要是有過錯的一方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醫療技術損害責任和醫療管理損害責任都必須實行過錯責任原則,這兩種醫療損害責任型別要求構成賠償責任必須具備過錯要件,沒有過錯就沒有責任;

第二,對醫療倫理損害責任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也必須以過錯為要件,只是過錯要件的證明實行推定而已;

第三,即使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醫療產品損害責任中,對於醫療機構承擔醫療產品損害的最終責任也必須有過錯,醫療機構如果對於缺陷醫療產品致患者受到損害沒有過錯,則只可以承擔中間責任而不承擔最終責任,其可以向缺陷醫療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

二、醫療過錯鑑定原則是什麼?

(一)依法鑑定原則。在實體上,應據相關法規和技術規範進行鑑定;在程式上,應遵守鑑定人員的資格、抽取、迴避等規範。違反依法鑑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要求重新規定。

(二)科學鑑定原則。應據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進行鑑定;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基礎上,綜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個體差異,作出鑑定結論。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

(三)獨立鑑定原則。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地進行鑑定;鑑定人自己不得接受雙方當事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醫療事故鑑定工作,不得威脅、利誘、辱罵、毆打專家鑑定組成員。

(四)合議制原則。鑑定組人員應為單數,鑑定結論應當半數通過。但鑑定過程應如實記載。

(五)兩鑑終鑑原則。醫療事故鑑定分為首次鑑定和再次鑑定。再次鑑定在行政處理上是終極鑑定,當事人不得又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鑑定。但我們認為當事人可申請重新鑑定,或依法提起相關訴訟。

醫療過錯鑑定的原則包括了科學鑑定;依法鑑定;獨立鑑定原則等幾種原則。同時鑑定的方式包括了自行鑑定;行政鑑定和司法鑑定等幾種主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