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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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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賠償標準沒有統一規定。

交通費賠償標準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交通費支出的範圍包括:

1、受傷後送到醫院時的交通費用;

2、是在轉院治療或者到外地治療時支出的交通費;

3、參加救護的人員的交通費;

4、護理人員的交通費。

二、交通事故賠償專案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其實除了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費,其他任何賠償標準都不可能有法律制度統一進行規定,就類似於救護車的交通費,到時候醫院要收多少錢肇事者賠多少錢即可。但在交通事故中產生的一些不合理的交通費,是可以拒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