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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人傷事故私了還是法庭好?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12W)

一、輕微交通人傷事故私了還是法庭好?

輕微交通人傷事故私了還是法庭好?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如果傷的很輕,沒有什麼後遺症,經濟條件沒有什麼負擔,和解不失為一項好的選擇。因為可以快速拿到錢,迅速解決問題,錢多幾千少幾千沒有什麼關係。如果你的傷很重,容易產生後遺症,且有家庭負擔,我們認為通過訴訟比較好。如果對方支付能力差,而且沒有投保,執行上有問題。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選擇和解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是怎樣的?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三、交警怎樣調解交通事故?

1、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處理有私了和公了之分,有時候雙方當事人還會在法庭上相見處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傷沒有大礙的,可以私了,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保險公司儘快的完成理賠。如果事故比較嚴重,雙方在賠償上面爭議較大,這樣當事人最好請律師發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