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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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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1、確定營養費的根據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其中,最重要的根據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雖然本條規定醫療機構出具意見只能作參考,但這一意見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確定營養費給付的重要依據。

2、關於營養費的給付標準,本條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一般參照受害人的傷殘情況酌定。還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的營養,必須是因侵權人的行為受到損害,為彌補該損害而需要補充的營養。如果受害人需要補充的營養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無關,則受害人不得就該營養費提出賠償要求。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找誰賠

1、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麼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於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3、機動車轉賣後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並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雖然交通事故賠償有營養費這一專案,但是營養費是針對受傷情節比較嚴重的,對於輕微受傷者是不存在營養費的。在發生交通事故,先不用管其他的,一定先要確保周邊人的安全,確定安全之後在保護好現場,報警打保險公司電話即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