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單方面無故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單方面無故辭退員工的賠償金應該按照補償金的雙倍計算,但補償金不是固定的,按照工齡和被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形下單方辭退員工?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被公司無故辭退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2、身份證影印件;
3、被訴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資訊資料;
4、證據材料影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
勞動關係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制度保護的,公司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能辭退員工,如果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且拒絕支付賠償金,員工應該在被辭退以後的一年內通過投訴、申請仲裁等方式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只要證據充分,一般都會支援員工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