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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路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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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鐵路公積金
鐵路住房公積金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鑑,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檯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稽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稽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