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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官司一般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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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官司一般要多久?

一、勞動糾紛官司一般要多久?

3到6個月。

勞務糾紛打官司需要3到6個月。

一審普通程式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式是3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

從立案開始起算,有一個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期間5天,送達後的答辯期間15天,收到答辯狀有5天的期限將答辯狀送達原告,(如果是公告送達,期限60天,答辯期限是一個月)開庭內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因此具體花多長時間還要具體案件結合法院審判實際和當事人情況具體分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二、勞動爭議的特徵

⑴勞動糾紛是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勞動關係當事人,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主要是指與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用人單位是指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與勞動者訂立了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具有勞動法律關係主體身份者之間所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糾紛。如果爭議不是發生在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之間,即使爭議內容涉及勞動問題,也不構成勞動爭議。

如,勞動者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力流動發生的爭議,勞動者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行政管理中發生的爭議,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行政管理中發生的爭議,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與勞動服務主體在勞動服務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等,都不屬勞動糾紛。

⑵勞動糾紛的內容涉及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是為實現勞動關係而產生的爭議。

勞動關係是勞動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是為了實現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面發生的爭議,就不屬於勞動糾紛的範疇。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就業、工資、工時、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福利、職業培訓、民主管理、獎勵懲罰等。

⑶勞動糾紛既可以表現為非對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現為對抗性矛盾,而且,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在一般情況下,勞動糾表現為非對抗性矛盾,給社會和經濟帶來不利影響。

發生勞動糾紛之後,首先可以進行協商解決,若是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就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或者進行仲裁,對於勞動糾紛造成的矛盾的,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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