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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實際工資裡無加班費?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88W)

一、如何證明實際工資裡無加班費?

如何證明實際工資裡無加班費?

可以通過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證明實際工資裡無加班費。

1、首先提醒勞動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單位的加班制度,另外,儲存好加班的證據。

勞動爭議中的某些情況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有些勞動者理解成勞動案件就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種理解是錯誤的,事實上,在勞動爭議案中,除了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情況外,大部分情況依然適用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在加班案件中就是如此,如勞動者主張加班,而用人單位主張沒有加班,則由勞動者舉證包括加班時間在內的加班事實。

如勞動者不能舉證,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如果沒有注意保留加班的證據,不能充分舉證加班的事實,只能是用人單位說加班時間多少就是多少了。

2、請注意用人單位關於加班的規章制度

很多用人單位會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可以認定加班的情形,如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且由部門主管批准同意。

勞動者加班,應遵守用人單位所規定的流程,否則,“加了班也是白加班,不能獲得加班工資”。

第一,要看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加班審批制度,若沒有,只要員工出示了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標準工作時間的考勤記錄,即視為加班,單位就應向員工支付加班費。

第二,如果公司有加班審批制度,員工沒有經過相應的審批程式自願加班,而後僅僅出示考勤記錄不足以證明加班的事實,因為出示的證據只能說明工作結束之餘,該員工沒有離開公司,至於具體時間的具體行為無法得知,此時,法律不支援員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的訴求。

二、三種不同工時制下加班時間的計算是什麼?

勞動法律規定了三種工時制度,在三種不同的工時制度下,認定加班的情形亦有所不同。“標準工時制”的加班,根據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日標準工作時間作為計算起點。

在標準工時制下,每日的工作時間比較固定,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

如某用人單位適用標準工時制,上午8:30至下午17時,其中12:00-12:30為午餐時間。則如有加班,應從下午17時開始計算。不定時工作制”就是不以標準工時制度確定的工作制度,企業以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不定時工作制只有在法定節假日上班才計為加班時間。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規定的條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綜合計算超過標準部份,計為加班時間。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關於加班方面的一些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同時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勞動者是需要蒐集好相關的證據,方便日後來進行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訴訟,證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