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賠償交通事故護理費要提供什麼證據
要求對方賠償交通事故護理費的需要提供的證據有: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收入證明、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證明、護理人員的戶籍證明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二、行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要求賠償的怎麼處理
行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行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行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
1、在城市主幹路及高速路駕駛機動車“碰瓷”的,可對行為人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2、行人“碰瓷”,車主基於受到威脅產生恐懼心理支付錢財,可構成敲詐勒索罪。
行為人在馬路上找準機會故意碰撞車牌,趁機倒在地上,以撞傷為由威脅車主賠付醫藥費,車主不是因為相信“謊言”,而是基於受到威脅產生的畏懼心理支付錢財,數額較大的,構成敲詐勒索罪而非詐騙罪。
3、行為人自殘“碰瓷”,車主誤以為確係車輛碰撞而支付錢財,構成詐騙罪。
4、乘車“碰瓷”並使用暴力當場獲取司機財物的構成搶劫罪。
行為人以乘車碰傷為由,當場對計程車司機採用毆打、威脅等方法強行索取對方身上部分錢財,使對方在出租車的狹小空間內處於被其威脅控制之下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的,構成搶劫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法律規定中交通事故保險理賠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交通事故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1、保險單憑證。它是用來證明被保險人享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權利,同時也證明保險公司有支付賠償款的義務。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權利是要靠自己爭取、主張的。如果被保險人是享有索要保險賠償金的權利,可是自己卻不去主張,那麼別人肯定也不會主動硬塞賠償金給你。
所以,出現了保險事故,就需要被保險人自己去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現在保險公司一般也會提供格式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這些材料的出具是為了以防有人騙保的情形出現,同時也是為了瞭解該事故的發生是不是屬於承保的範圍。
因為有很多機動車保險裡面有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如允許沒有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被保險車輛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該事故的損害不予賠償。
4、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因為這些文書都是出自比較有公信力的機構,所以保險公司能夠比較好的瞭解交通事故的發生情況。
5、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這是保險公司確定自己賠償限額的重要依據。
6、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要求賠償交通事故護理費要提供什麼證據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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