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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扣留我駕駛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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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扣留我駕駛證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扣留我駕駛證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證被公安交管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扣留,駕駛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部門協助追回。也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辦理遺失補領手續,駕駛人補領駕駛證後,原駕駛證失效,不能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準備好材料到車管所申請補證。申請材料包括: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宣告;

4、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二、交通事故自行協商程式是怎樣的?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線上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線上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後,對方扣留車主駕駛證,經過協商無效,車主可以找交警部門調解,請交警部門出面將駕駛證要回。除了交警部門,任何個人都無權扣留他人的駕駛證。如對方執意不還的,車主可以去重新補辦一個駕駛證,向車管所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