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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的定義以及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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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違章的定義

交通違章的定義以及處罰標準是什麼?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二、交通違章的處罰標準

1、醉酒駕駛機動車

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罰款。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00元罰款。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

3、超載或超員

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 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 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 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4、超速

對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50% 的,一律處1000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無證駕駛

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駕車的,一律處500元罰款,並處15日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

6、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

對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改裝或者應該報廢的機動車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處15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7、使用偽造駕駛證

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8、記滿12分繼續駕車

對機動車駕駛人記滿12分繼續駕車的一律處800元罰款。

9、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10、肇事後逃逸

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1、不給急救車讓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把不讓行急救車納入扣分細則中。其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逆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

12、無牌照車違章停車雙重處罰扣6分罰200

對於司機摘號牌逃避違法停車處罰的情況,交警將通過記錄和拍下車架號來開罰單,還會進行雙重處罰。

綜上所述,對於交通違章的定義以及處罰標準。交通違章的定義就是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而交通違章處罰因違章的形式不同有不同的處罰標準,一般有拘留、罰款、吊銷駕駛證、扣分等處罰措施。對此,本站小編建議各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出行。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安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