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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扣分罰款的標準是什麼?

交通違章 閱讀(2.55W)

違章扣分罰款標準規定對於機動車違章行為的規定相當的嚴格,不僅增加了罰款,連扣分數也是增加了,從3分到6分,從6分到12分,真的是一步錯,接下來就要花費時間和金錢進行重新再造,因此廣大人民群眾對交通違章扣分罰款規定了解其詳情,是相當必要的。

交通違章扣分罰款的標準是什麼?

機動車違章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公安部10月8日公佈了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交通規則嚴格了對駕駛員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1年內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

超載或超員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對人數的20%以上的,罰款200,記6分。與此同時,駕駛營運車輛(不包括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20%的將扣罰3分、罰款100元。

超速行駛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目前,小型客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

超速10%以下,處以警告;

超速10%至30%,罰款50元,記3分;

超速30%至50%,罰款200元,記6分;

超速50%至70%,罰款500元,記12分;

超速70%至100%,罰款1000元,記12分;

超速100%以上,罰款2000元,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無證駕駛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的可能有以下十種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登出、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

8、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9、駕駛車輛超過最高準駕車型的;

10、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

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者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當然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偽造駕駛證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使用偽造駕駛證的處罰如下:

1、偽造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記1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公安部令第123號》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佔用應急車道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佔用應急車道一旦被抓拍,車主將被記6分、罰款200元。如遇交通管制,強行佔用應急車道,將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應急車道是賦予那些真正有“特權”車輛使用的車道。所謂的特權,不是為官員車輛行使通暢的那種,而是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

佔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並沒有詳細的規定,但法規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佔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會被處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非緊急情況下,對非運營車輛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6分;運營車輛(大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12分,並對駕照降級。有些省份最高罰款500元。

記滿12分繼續駕車扣分罰款標準規定:

扣滿12分後駕照就是無效的了,再開車被查就是無證駕駛,可以處以拘留、扣車、罰款2000。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23號令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綜上所述,廣大機動車主再瞭解交通違章扣分罰款的規定後,瞭解其危害和對個人產生的不良影響,應嚴格規範其駕駛行為,避免多次傷害。如若無法避免此種行為,只能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完善個人的駕駛技能和常識。如若對該規定仍不瞭解的,可以尋求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