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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報警後派出所處理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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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報警後派出所處理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打架報警後派出所處理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打架報警後派出所處理期限的規定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公安派出所處理一般治安案件的流程

1,初步調查,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或者110派過來的警情,先進行調查,包括對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盜的人等)就案件發生,發展,結果,原因,手段,時間,地點等進行調查,做詢問筆錄,固定證據,這個時間一般為三個工作日左右。

2,進一步調查,這期間對證人,及其他可以證明案件情況,瞭解案件事實的人進行調查進一步查清案件全部事實,這期間一般為8天。涉及到傷情的可以對傷情進行鑑定(就是平時說的傷害鑑定),或者損失物品(價格鑑定)。精神鑑定時間不計入辦案時限。

3,審批,辦案人員根據案情,對照法律條文,拿出處理意見,逐層審批。

4,處理,對嫌疑人進行處罰。雙方對處罰不服的可以複議。

這是一般程式,說的也比較籠統。一般在一個月左右辦結,在說說你的案件情況,派出所在處理案件的時候應該對雙方出具處罰決定書,你沒有收到處罰決定書是不對的,派出所處理完行政案件後(比如對嫌疑人進行行政拘留,行政罰款,行政警告等)你可以攜帶《處罰決定書》,《住院醫療收據》到法院對雙方的民事問題進行訴訟。對於因民事糾紛引起的輕微治安案件派出所可以調節處理,派出所沒有進行調節也可能是有別的原因,比如對方不願調節,或者有法定不可調節的情形。你可以到派出所問問你案件的具體情況,之後到法院訴訟,法院再到派出所調取案件相關證據,進行判決。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打架事件,會受到罰款、拘留等處罰。

如果因為打架被派出所拘留處理的,公安機關會對於案件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審理和審問,時間期限規定在一個月之內。如果案情複雜或者是涉案的人員較多的情況,是可以向上級部門申請適當延長審理時間,這是對於案件審理結果的一種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