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範圍。
1、向村委申請,村委稽核同意,進行公示。
2、到鎮辦建設規劃部門申請規劃手續。
3、到國土所申請,填寫文書。
4、經鎮辦稽核。
5、市局上報政府批覆。
6、通知戶開工及辦理登記發證。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