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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透支多家信用卡逾期坐牢怎麼判刑?

一、惡意透支多家信用卡逾期坐牢怎麼判刑?

惡意透支多家信用卡逾期坐牢怎麼判刑?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只有存在惡意透支行為,才有可能被判刑坐牢。

正常情況下信用卡逾期後,只要積極主動與銀行協商,基本不會被判定為“惡意透支”。但是如信用卡逾期之後,通過更換住址,手機號碼等方式,讓銀行聯絡不上。

2、沒有可執行的財產

如自身確實沒有還款能力,也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那麼法院判決的結果一般都是做出調解。而此時應當主動聯絡銀行協商,說明自己實際收入情況。

3、有可執行的財產

如有能力還款,或者有相關的財產可拍賣。法院判決書下來以後,法院會通過追查系統追查,個人名下現有的收入來源,或者相關的資產。如核實有可執行的資產,那麼銀行是不會同意協商停息掛賬的。而此時不及時按照法院的判決書還款,銀行隨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比如查封銀行卡、微信支付賬號,房車等資產,拍賣用於償還銀行的賬單。如存在刻意轉移財產,或以低價轉賣資產,那還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屆時很多的日常行為將被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高鐵飛機出行,限制高消費,甚至子女不能就讀貴族學習等等。

二、信用卡詐騙具體表現形式是什麼?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使用塗改卡。所謂塗改卡是指被塗改過卡號的無效信用卡。這些信用卡本身因掛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單,但卡上某一個號碼被壓平後再壓上另一個新號碼用於逃避黑名單的檢索。因此,塗改卡也是偽卡的一個種類。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後,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採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戶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

4、進行惡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戶的客戶在賬戶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允許客戶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借錢給客戶。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後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佔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信用卡詐騙罪是嚴重危害我國國家經濟安全以及金融市場穩定的犯罪型別,如果是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行為人對多家銀行實施信用卡詐騙行為的,那麼該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行為人在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時候,會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