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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惡意透支判刑後錢怎麼算?

一、信用卡惡意透支判刑後錢怎麼算?

信用卡惡意透支判刑後錢怎麼算?

信用卡惡意透支判刑後錢是需要返還受害者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二、惡意透支信用卡的特徵是什麼?

(1)超出了透支限額,是否超過透支限額以信用卡帳戶餘額軋差數是否超過限額為準;

(2)在規定期限內未償還透支款本息而又繼續透支的;

(3)超限額或超期透支前沒有取得 髮卡行授權的許可,包括逃避授權、偽造授權和騙取授權等情形;

(4)透支人主觀上有 非法佔用發行卡資金的故意。

不是經申辦程式從銀行領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屬持卡人,例如因盜竊、搶劫、侵佔、拾取、收贓購買等行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種假卡、廢卡非法集資罪的人。這些人雖手頭也持有信用卡,但並不是刑法意義上的持卡人。這類持卡人如果利用手中的信用卡實施詐騙犯罪,造成了大量透支,實質上是刑法所規定的使用非法集資罪型犯罪以及盜竊信用卡詐騙等行為,而不應以透支型犯罪論處。

惡意透支信用卡的將會按照犯罪行為來對此進行處罰,比如說在規定的時間對沒有償還透支的本金或者是利息,而又繼續透支的。此時按照《刑法》第196條當中的規定,將會這次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因為承擔刑事責任,並不能夠免除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