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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惡意透支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35W)

信用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種支付手段和工具,銀行提供不要利息的透支額度,擁有信用卡的人可以在不要利息的時間段內不受任何條件限制的享受信用卡提供的透支額度進行消費,不過在規定的還款日期前要將之前透支的額度全部還上。有些人透支信用卡的額度後,不及時還款,形成了惡意透支的情況。對於這種惡意透支的行為,我國的法律是有相關度判斷標準的,如果滿足這個判斷標準的話,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信用卡惡意透支

一般來說,當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的額度進行消費後,到了該還款的期限,卻沒有即使還款,之後銀行會進行催收。如果在兩次催收後,而且已經超過限定日期的3個月還是沒有進行還款,那麼就屬於惡意透支信用卡額度了。這種行為屬於非法佔用信用卡額度,屬於蓄意的惡意行為,在我國的刑法中,惡意透支信用卡屬於詐騙,是一種犯罪行為。

對於詐騙行為,相關條文規定,如果存在詐騙公共財物或者是屬於個人的財產,而且涉事的數額或者數量比較多,會被處以不到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除此以外還需要繳納處罰金。如果是數額或數量特別大的,會被處以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也要繳納一定的罰金。如果數額數量巨大以外,還存在其他嚴重的犯罪情節,那麼會被判處超過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沒收犯罪人的財產。上訴說的的數額數量的判定,拿金額來說,如果是1萬到10萬之間,屬於比較大的範圍,如果是10萬到100萬之間,那麼屬於特別大的範圍,100萬以上的就屬於巨大的範圍了。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要牢記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