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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租賃合同終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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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租賃合同終止通知書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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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到期通知書


致:

貴方與我司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編號為 ,由貴方承租我司棟號為 棟廠房。《合同》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據《合同》約定“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須在租期屆滿三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視為乙方放棄優先租賃權。”

截止到 年 月 日止,貴方一直未提交續租申請。 現我司通知如下:

《合同》將於 年 月 日到期,如貴司繼續租賃本廠房的,請在 年 月 日前正式通知我司並與我司商談續租事宜。逾期未告知,我司將按不續租處理。特此通知。

出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