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境內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資助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本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圖文推薦